各学院(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兵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和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着眼加快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家型人才队伍,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兵团党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启动2022年度“天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和名额
“天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旨在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培养造就一批有创造力、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名教师,引领全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支撑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申报对象,面向全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申报名额,学校本次计划遴选5名教师推荐至兵团参加评选,培养周期3年。各学院党委审核推荐1-2名教师参加学校评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新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并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2)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周岁,且在培养期间及期满后能切实发挥领军人才作用,领衔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
(3)申报人应具有教授职称。
(4)申报人在一流本科专业、课程、教材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传帮带作用发挥明显。
(5)申报人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教学效果好。
(6)获得校级、兵团、自治区及以上教学名师或教学能手,统筹兼顾研究生与本科生教育。
(7)获得国家高层次人才项目、自治区“天山英才”等其他项目支持的,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三、培养目标和任务
通过3年周期培养支持,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浓厚教育情怀、鲜明教育理念和成熟教学模式、引领兵团教育改革发展的名师队伍,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环境,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兵团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培养对象需完成以下任务:
(1)创建一个工作室。领衔组建名师工作室,制定工作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管理并形成制度。
(2)组织一项教学改革。自主围绕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当中的重难点等问题组织一项教学改革并在本校开展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学成果。
(3)组建一支教学团队。通过工作室培养组建一支本学科(课程)的教学团队,定期集体备课、评课、交流,形成一支熟悉本地学情、熟悉教材教法的高水平教学队伍。
(4)开发一门优质课程。依托工作室和团队,牵头系统开发本学科教学设计、完整的课堂教学视频、教学案例、创新性作业与评价等优质课程资源,通过线上教学、同步课堂等为薄弱学校提供支持,形成转化经验。
(5)定期组织一场公开示范课(学术报告)。每学期定期组织线上线下公开示范课、观摩课(学术报告),引领青年教师成长。
(6)凝练一项教育教学成果。经过培养、建设、实践,在教学内容、教材教法、培养模式、办学治校、队伍建设等方面总结形成一项高水平的教育成果。
四、支持措施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培养对象人才经费资助,每人每年最高30万元,具体资助额度根据申报人选工作计划统筹确定。资助经费由培养对象自主支配,主要用于支持建立名师工作室,以及参加研修深造、实践实训等教学研究工作,其中30%可用于个人生活补助,作为政府奖金、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资助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经费管理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在培养期内,资助经费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培养人选所在单位提供运行保障和配套支持。
五、推荐程序
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兵团教育局。
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将共同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各校申报推荐人选的能力素质及所提出的项目计划、资金用途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培养支持名单,按程序报批。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并于2022年10月23日20:00前提交以下材料:
申报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申报人推荐表(1份,正反打印,见附件2)
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学生评价情况(如学校未开展相关活动,不作硬性要求)、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经历、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所在学院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统一在目录处盖章确认。
申报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图像和声音要清晰,板书和PPT结合,教学和互动结合,常见视频格式)。可提交近两年内的现场教学视频,如没有且无条件录制的,须写简单说明,待进校可以录制视频后提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19054320@qq.com。
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 魏雪娇 18509936507
附件1 申报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2 申报人推荐表
石河子大学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