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及教学督导方面的主体作用,依据《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石大校办发【2019】26号)和《石河子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石大校发【2018】170号)文件精神,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学院已按照学校要求制定了督导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为了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学校学院间的交流,更好地开展下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现请各学院对本学期开展的督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做好下学期督导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总结要求
学院要对标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认真梳理、总结,在汇总、整理相关材料及讨论的基础上,撰写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内容包括:
1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开展情况。
2.本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特色及存在的不足。
3.对本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运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做好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档案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学院督导专家会议、检查反馈等相关文字材料,完成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材料的分类归档工作。
二、上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要求
1.学院督导队伍建设
建立本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队伍,建成一支在数量上要能够满足教学督导工作需要,整体教学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注重业务学习与研究队伍,将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见附表3)报送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2.督导工作计划
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要紧密结合学校和学院教学工作实际,根据审核评估要求,确定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思路和方式,制定督导计划,列出主要工作要点,突出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定期督导组会议制度。
包括课堂教学的督导、教学管理的督导、教学文件的规范化督导,参与期初期中常态化督导与人才培养过程专项督导、开展座谈会、调研、教学研究等工作,特别要关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落实情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指导情况、实习实验等实践课堂教学情况、通识教育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教学日历与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调停课管理情况等,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听评课覆盖率等。
3.督导工作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细则,以审核评估为抓手,根据审核评估相关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学院督导会议、检查反馈意见、持续改进措施及成效的相关材料,并作为重要教学材料存档,构建并完善检查督导、信息反馈、持续改进的闭环机制。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模版见附件1)截止1月1日之前电子版(盖章)一份发至指定邮箱1285043513@qq.com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模版见附件2)和当学期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模版见附件3)截止2月25日前电子版(盖章)一份发至指定邮箱1285043513@qq.com
联系人:谢彦 联系方式:13119935978
附件:附件材料.zip
1.石河子大学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模板)
2.石河子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模板)
3.石河子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成员名单备案(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