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而学生评教是学校及时有效掌握课堂教学,改进课堂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石大校办发〔2022〕5号)和《石河子大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石大校发84号)文件要求,学校将举行期末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本次评教将在质量保障平台上进行学生网上评教,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含公选课)。
二、评教对象
所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评教时间
2022年12月24日-2023年1月2日,该时段可评价,逾期将无法评价。
四、组织与实施
1.评教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必要环节,是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收集教学信息的有效渠道,是对教师评价的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要本着对学生和教师负责的态度,加强对评教工作的思想重视程度,确保本次评教工作顺利完成。
2.请各学院加强宣传和教育,把《给学生的一封信》传达到每位学生,让学生了解学评教意义和重要性,及时组织学生按照要求完成评教工作,正确把握评教指标体系和标准,高质量地按时完成本轮教学评教工作。
3.为了确保评教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特别是今年新生,加强学习评教系统使用方法和要求,提醒和组织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进行网上评教,避免部分学生不评、漏评、不认真评教等现象,确保每名学生能够按时参加学生评教,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完成评价并写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4.根据《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款,对于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总学时数三分之一者,或抽查三次无故缺课者,或缺交课程作业超过该课程总量的三分之一者,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资格,同时也有权取消其网上评教资格。
具体流程:老师向所在学院教科办提交申请及学生相关信息资料(包含学生姓名、学号、行政班级、课程名称、任课教师等),经学院教科办审核后交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质量与评估办公室处理(电子版发至1285043513@qq.com)。
3.参与教学质量评价是每位同学责任、权利和义务,学校非常重视学生个人评教结果保密,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查询到学生个人评教结果,请各位同学严肃对待网上评教,认真、客观、公正地打分,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不得由他人代评和恶意评教。
五、网上评教操作办法
1.通过微信石河子大学微门户进入评教系统进行评教
操作方法:打开微信,通过“通讯录”进入“石河子大学微门户”→【一站式服务大厅】,选择“个人信息服务”里的【教学评价】模块,进入评教系统,选择“学生评教”功能模块,进入评教界面,点击课程名称,开始评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课程信息将会自动移动到“已保存”列表下。所有课程评价完毕并全部保存后,点击【全部提交】,可提交评价,完成评教。
2.PC浏览器进入评教系统进行评教
操作方法:
打开浏览器,输入http://jxzlpt.shzu.edu.cn/cas/rest/shiro-cas,进入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界面。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登录系统。通过系统右上角【应用】,进入【学生评教】模块。点击【我的评教】,可查看目前所有正在进行中的评教任务,点击列表内蓝色字体的课程名称,可进入评教界面进行客观指标评教和填写主观评价。点击【保存】,然后点击【提交所有评教】,提示成功后,即可完成评教。
3.注意事项:
(1)评教系统专门设置,对学生评教结果严格保密,除学生本人外,其他人(包括所有教师)无法查阅学生个人教学评价信息。
(2)评价指标包含育人、教书、学习成效等三方面10项内容,主要是以学生课堂感受为主的网上评价指标,以“非常满意(10分)、满意(9分)、比较满意(8分)、一般(7分)、不满意(6分)、非常不满意(5分)”六个等级呈现给同学们。
(3)点击“教学评价”进入评价界面。所有评价选项都是单选,每条评价选项的顺序进行了随机设置,请根据教师的实际表现认真对照评价选项进行勾选,每项评价都要完成,否则无法保存或提交。文字评价部分围绕课堂教学填写对这门课程的意见和建议(不少于5个汉字),如果评价过程中存在10个选项均选择同一种结果,系统将进行判定并要求学生再次确认评教结果,为了不影响评教系统正常运行,请同学们认真评教。
(4)填写完成进行保存或提交,保存后可以再次修删或者查看,提交后只能进行查看操作,评价完成请务必点击提交。评教结束后一定要再次进入评教界面,确认提交成功。
(5)由于学生评教参与人数多,时间紧,届时网络可能会出现繁忙等待现象,希望广大同学合理安排评教时间,尽量错开网评时段高峰。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截止2023年1月2日完成网上评教工作。由于是新的评教系统上线使用,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可以加入学生评教问题解答交流QQ群(QQ群号:690262198)或与质量与评估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谢 彦 联系电话:13119935978
附:关于对学生网上评教的说明
石河子大学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2日
附:
关于对学生网上评教的说明
1.学校目前使用的是教学质量保障平台中的评教模块,在评教前对一门课程多人授课形式进行了教学任务拆分,学生评教界面会对每一位老师进行评价,导出数据时,所有这门课程下的教师都有自己的评价情况,改变了原来以该团队所有成员共享一个评教数据的状况。
2.评教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开展,一方面学校维护学生权益,非常重视学生个人评教结果保密,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查询到学生个人评教结果。另一方面学校也维护教师权益,对于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总学时数三分之一者,或抽查三次无故缺课者,或缺交课程作业超过该课程总量的三分之一者,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网上评教资格。
3.评教结束后,教学评估中心导出评教数据,整理汇总分析,反馈给各学院教科办,由学院教科办将教师评教情况通报反馈给学院领导和任课教师,进行教学改进。同时,学校在质量保障平台发布本轮评教原始数据,教师可以通过质量保障平台查询到本人评教情况,特别是可以查看学生对本门课程的主观意见和建议。
4.各学院要加强宣传教育,让老师了解评教,提高老师对评教工作的重视程度,合理分析和有效利用学生评教结果,真正做到以评促教,多与学生主动沟通,了解学生需求,并在后续的教学中扬长避短,积极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同时,也鼓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独立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评教活动,促进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多元化。
教学评估中心将持续征集意见,不断完善学生评教体系和教师课堂综合评价办法,加强对学生评教指标体系及教师课堂教学综合评价的解读,为学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