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管理,维护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号)和《石河子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及管理实施细则》(石大校发〔2018〕173号)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加强我校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含线上一流课程)管理工作,对上网内容加强审核,不得有触犯法律、涉及国家安全等内容,案例选择、人物思想评价要体现正确导向;督促在线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实施完整的教学活动,并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做好在线服务,确保上线课程质量。
我校教师负责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其知识产权为学校所有,教师与校外机构合作开设的在线开放课程,学院要严格做好意识形态、课程内容等方面的审核,然后向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申请,学校与合作服务平台签订合作协议,以保障我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已经上线的在线开放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立项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将学校与合作服务平台签署的协议、课程上年度运行报告(格式不限,至少包含课程运行情况、选课情况、更新情况、服务情况等内容)于2023年4月3日前交原件一份至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技术办公室(办公地点:博学楼A219,联系电话:2058583),后续线上开放课程每年3月16日前提交上年度运行报告。学校立项在线开放课程一览表.xlsx
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