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专业评估整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评估中心发布时间:2023-05-17浏览次数:165

各学院:

为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以评估整改为抓手,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评估整改督导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2023年80个评估及整改回访专业

二、整改回访时间

5月31日—6月6日

三、整改要求

1.各学院对标《石河子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国家已发布的专业认证标准,逐项排查专业目标与要求、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专业特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并填写整改问题清单及完成情况一览表,撰写《石河子大学本科专业校内评估整改报告附件1)。

2.各学院在逐项排查专业建设缺口过程中,要遵循“应定量尽定量”的原则。各项整改目标能够通过定量表述的,一定要明确整改定量目标,对仅能够定性表述的整改目标应给予相应说明。所有整改目标均要求落实到人,涉及到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或提供帮助的要写明诉求。目标整改完成时间节点的设置要科学合理,属于短期问题的,应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属于长期问题的,要科学规划,创造条件,分期进行,确保各专业整改工作高效有序。

3.5月30日前,学院提交《专业整改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目录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各1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57216763@qq.com,纸质版报送至质量与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谢彦  李岩岩     电话:2058182

 

 

附件:

1.石河子大学本科专业校内评估整改报告(参考模板).doc

 

石河子大学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