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落实《石河子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基层教学组织形式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核心工作需要,并结合基层教学组织成立、建设、发展、调整等实际情况,学校基层教学组织采取每年备案登记制。主要设置形式为系(专业教研室)、教学团队、虚拟教研室、课程群组、课程组、实验中心等形式,可内设二级基层教学组织,学校只备案一级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见附件。
2、基层教学组织成员
要求基层教学组织全覆盖,教师全员纳入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由承担相同或相关教学工作的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组成;基层教学组织一般设置一名负责人,原则上由教授、院领导、系领导担任;各基层教学组织之间人员不可重复填报。
3、材料上报要求
2023年9月8日下午20:00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附件)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邮箱619054320@qq.com。
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教师发展办公室(博学楼B201)
魏雪娇 18509936507 牛智源 13909932019
石河子大学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