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落实《石河子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基层教学组织形式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核心工作需要,并结合基层教学组织成立、建设、发展、调整等实际情况,学校基层教学组织采取每年备案登记制。主要设置形式为系(专业教研室)、教学团队、虚拟教研室、课程群组、课程组、实验中心等形式,可内设二级基层教学组织,学校只备案一级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见附件。
2、基层教学组织成员
要求基层教学组织覆盖所有专业,教师全员纳入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由承担相同或相关教学工作的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组成;基层教学组织一般设置一名负责人,原则上由教授、院领导、系领导担任;各基层教学组织之间人员不可重复填报。
3、基层教学活动计划
各基层教学组织在期初制定活动计划,确保完成基层教学组织日常管理、教学建设、教师发展等主要职责,常态化开展教学研讨活动,组织试讲、听课、评课、集体备课等活动。其中,教研活动原则上每两周一次,且每学期不少于4次,并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学校将依托校院两级督导对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进行抽查和指导。
4、材料上报要求
2024年3月13日下午20:00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计划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师发展办公室(博学楼B201);电子版发送邮箱510548070@qq.com。
附件:1.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
2.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计划表
石河子大学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