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2024年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暨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评估中心发布时间:2024-11-07浏览次数:10

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落实《石河子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3-2024年2023年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考核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2023-2024年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

1. 采用各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教学单位审核的方式开展。

2. 各基层教学组织可参照《石河子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要求,填写“石河子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自查表”(附件2),开展自查工作。

3. 各教学单位依据《石河子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自查表”,以及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师整体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建设水平、日常教学管理等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将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报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备案(附件3)。

4. 对于不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单位可以减少该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支持力度、取消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任职资格或进行基层教学组织合并重组。

5. 各教学单位需上报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现状、主要成果、特色做法、存在问题及对策等


二、2023-2024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工作

1. 各教学单位根据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情况,从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中择优推荐申报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2. 各教学单位推荐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数量:专业数小于5个的教学单位,可推荐1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专业数大于等于5个的教学单位,可推荐2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一附院可推荐4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3. 学校将于12初通过专家评审产生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并予以表彰推广

材料上报要求

1. 20241127日前教学单位上报考核结果(附件3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报告及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名单(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申报校级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自查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2份、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

2. 所有电子版发送邮箱2242017198@qq.com

3. 报送地点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教师发展办公室   魏雪娇   2057965


附件下载:2023-2024年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优、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相关通知.rar


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