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评估中心发布时间:2024-12-27浏览次数:922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学期

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听课管理办法》《石河子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石河子大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将举行本学期期末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本次评教将在教务管理系统的评价模块进行,是系统功能升级测试优化后的首次正式运行,为保障评教工作顺利开展,特将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除集中实践环节),根据课程类型对应不同的评价指标。

二、评教对象

所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评教时间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

四、组织与实施

1.评教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必要环节,是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收集教学信息的有效渠道,各教学单位要本着对学生和教师负责的态度,加强对评教工作的思想重视程度,确保期末评教工作顺利完成。

2.请各学院加强宣传和教育,把《给学生的一封信》传达给每位学生,让学生了解评教意义和重要性,及时组织学生按照要求完成评教工作,正确把握评教指标体系和标准,高质量地按时完成期末教学评教工作。

3.为了确保评教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加强学习评教系统使用方法和要求,提醒和组织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进行网上评教,避免部分学生不评、漏评、不认真评教等现象,确保每位学生能够按时参加学生评教,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完成评价并写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4.根据《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款,对于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总学时数三分之一者,或抽查三次无故缺课者,或缺交课程作业超过该课程总量的三分之一者,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资格,同时也有权取消其网上评教资格(已下发通知,根据学院提交的申请进行了处理)。

5.参与教学质量评价是每位同学责任、权利和义务,学校非常重视学生个人评教结果保密,除学生本人外,其他人(包括所有教师)无法查阅学生个人教学评价信息。请各位同学严肃对待网上评教,认真、客观、公正地评价,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不得由他人代评和恶意评教。

五、上评操作办法

1.通过两种途径:一是移动端通过微信石河子大学微门户进入评教系统进行评教,二是PC端通过PC浏览器进入评教系统进行评教。具体操作方法及流程见附件2,3。

2.学生进行评教时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生对本学期参评的课程进行整体性评价。第二阶段根据第一阶段学生所选等级内的课程属性,分理论课、实验实践课、体育与健康课、思政课、音乐专业技能课五类,对应其具体指标及选项(非常符合、比较符合、一般、不太符合)进行评价。

3.学生需要完成第一阶段整体评价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评价,两个阶段评价均完成提交后才可计入结果。结果统计遵循一定的量化办法,以课程门次为单位,根据课程属性细化的具体指标选项后台赋分自动统计,以分数形式呈现各课程门次的评价。

六、注意事项:

1.本轮次评价指标重新进行了完善和优化,根据课程属性分为理论课、实验(实践)课、思政课、体育与健康课、音乐专业技能课五类,主要是以学生学习体验和收获感受为主的网上评价指标,以“非常符合、比较符合、一般、不太符合”四个选项呈现给同学们。

2.所有评价选项都是单选,每项评价都要完成,否则无法保存或提交。文字评价部分围绕课堂教学填写对这门课程的意见和建议。

3.填写完成进行保存或提交,保存后可以再次修删或者查看,提交后只能进行查看操作,评价完成请务必点击提交。评教结束后一定要再次进入评教界面,确认提交成功。

4.由于学生评教参与人数多,时间紧,届时网络可能会出现繁忙等待现象,希望广大同学合理安排评教时间,尽量错开网评时段高峰。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本轮次评教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可以加入学生评教问题解答交流QQ群(QQ群号:940682990)或与质量与评估办公室联系(行政楼101B),具体操作方法及流程参看附件材料。

 

联系人:谢彦,联系电话:205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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